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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淮北矿业: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淮22转债”的核查意见2024-03-0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淮 22 转债”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元证券”)作为淮北
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矿业”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对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
回“淮22转债”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74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3,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

行总额 30 亿元,期限 6 年(自 2022 年 9 月 14 日至 2028 年 9 月 13 日),票面利

率为:第一年 0.2%、第二年 0.5%、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1.8%、

第六年 2.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77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的 3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债券简称“淮 22 转债”,债券代码“110088”。

    (三)可转债转股日期及转股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淮 22 转债”自 2023 年 3 月 20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限为 2023 年 3 月 20 日至 2028 年 9 月 13 日。

“淮 22 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5.17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淮 22 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8 日起调整为 14.12 元/股,具体详见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淮 22 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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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0)。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

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2024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3 月 7 日期间,公司股票连续 16 个交易日中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淮 22 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4.12 元/股的 130%(即

18.36 元/股),已经触发“淮 22 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前赎回“淮 22 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淮 22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

登记日在册的“淮 22 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同时,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后续“淮 22 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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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本次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淮 22 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 6 个月内(即 2023 年 9 月 7

日至 2024 年 3 月 6 日)均不存在交易“淮 22 转债”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淮北矿业本次提前赎回“淮 22 转债”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保

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提前赎回“淮 22 转债”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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