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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互联:浙文互联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4-20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浙文
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3 人,分别为廖建文、刘梅娟、金小刚。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
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
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担任
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