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马应龙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4-04-13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马应龙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23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共有 3 名,分别为:独立董事齐珺女
士、独立董事毛鹏先生和董事黄其龙先生,其中齐珺女士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5 次会议,听取经营层汇报、
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实施、内外部审计师开展工作等事项进行
督导和审查,闭会期间全体委员实时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加强与
管理层沟通交流,确保公司各项运作符合法规和监管要求。会议详细
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听取公司 2022 年主要经营情况
要求公司全力配合会计事务
2023 年 3 及前期审计安排及审计情况汇
所的审计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月 14 日 报,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审计。
及处理方式。
2023 年 4 审议《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通过所有议案并提交第
月6日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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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2022 年
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 年 4 同意通过该议案并提交第十
审议《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月 26 日 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023 年 8 同意通过该议案并提交第十
审议《2023 年半年度报告》。
月 23 日 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023 年 10 同意通过该议案并提交第十
审议《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月 26 日 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上市后长期聘用
的审计单位,能较好按照各项审计要求完成审计工作。经审计委员审
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3 年度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单位。
在外部审计师执行审计工作期间,我们定期与他们会晤,就审计
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
价方法等进行沟通,听取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对审计重点工作安排给
予指导。
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
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
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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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
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
财务状况等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我们听取了经营层对公司内控实施工作情况的汇报和
审计师对公司执行内控制度情况的汇报,及时对公司内控建设工作给
予监督和指导。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
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均规范运作,切实保
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有效的
内部控制制度,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沟通,我们在听取
双方诉求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
和有效性。
四、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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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年报报告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
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齐珺 毛鹏 黄其龙
2024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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