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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马应龙:马应龙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4-04-13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马应龙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23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共有 3 名,分别为:独立董事齐珺女

士、独立董事毛鹏先生和董事黄其龙先生,其中齐珺女士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5 次会议,听取经营层汇报、

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实施、内外部审计师开展工作等事项进行

督导和审查,闭会期间全体委员实时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加强与

管理层沟通交流,确保公司各项运作符合法规和监管要求。会议详细

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听取公司 2022 年主要经营情况
                                          要求公司全力配合会计事务
 2023 年 3   及前期审计安排及审计情况汇
                                          所的审计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月 14 日   报,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审计。
             及处理方式。
 2023 年 4   审议《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通过所有议案并提交第
  月6日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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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2022 年
              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 年 4                                    同意通过该议案并提交第十
              审议《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月 26 日                                    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023 年 8                                    同意通过该议案并提交第十
              审议《2023 年半年度报告》。
  月 23 日                                    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023 年 10                                   同意通过该议案并提交第十
              审议《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月 26 日                                    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上市后长期聘用

的审计单位,能较好按照各项审计要求完成审计工作。经审计委员审

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3 年度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单位。

    在外部审计师执行审计工作期间,我们定期与他们会晤,就审计

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

价方法等进行沟通,听取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对审计重点工作安排给

予指导。

    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

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

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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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

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

财务状况等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我们听取了经营层对公司内控实施工作情况的汇报和

审计师对公司执行内控制度情况的汇报,及时对公司内控建设工作给

予监督和指导。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

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均规范运作,切实保

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有效的

内部控制制度,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沟通,我们在听取

双方诉求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

和有效性。

    四、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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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年报报告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

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齐珺   毛鹏 黄其龙

                                   2024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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