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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柳钢股份:柳钢股份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2024-08-03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子公司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西钢铁”)为原告方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135349.51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广西钢铁为原告,
        并已支付工程相关费用,案件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期
        后损益产生不利影响。


    2023年8月,因合同纠纷,公司子公司广西钢铁向防城港中级人
民法院对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赛迪”)
提起诉讼,案件标的额19539万元;2024年3月,广西钢铁向法院提交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变更后的案件标的额为21246.46万元(公司已在
《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以上事项)。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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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8月,广西钢铁向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变更后的案件标的
额为135349.51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庆革 董事长


    被告: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学文 董事长


    (二)诉讼事实及请求
    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原、被告双方于2018年8月31日签订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高炉本体及辅助设施项目总承包合同》,约
定由被告承包原告防城港钢铁基地高炉的建设工作。2022年,高炉
在质保期内出现冷却壁连接法兰漏水、炉壳发红、开裂等工程质量
问题,影响安全生产。原告随即对高炉进行安全补充完善改造,并
支付了相关费用。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承担已支付的高炉修复改造
费用人民币20881万元及相应利息。
    2023年,高炉系统完成改造后运行良好,保持安全、稳定顺
行、高效低耗运行状态。被告作为EPC建设工程合同的总承包方,
需对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选材、安装、试车等流程负责。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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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先前停产给原告在生产经营方面增加的各类成本影响,请求判令
被告承担违约责任人民币114468.51万元。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因广西钢

铁为原告,并已支付工程相关费用,案件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当期
及期后损益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重大诉讼案件的进
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
诉讼、仲裁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
事项披露标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 日
     报备文件
    1.起诉状、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2.诉讼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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