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20
证券代码:601005 证券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4-050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 2 号重庆钢铁会
议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97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69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52,137,181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151,516,35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620,82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4.3131
1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4.306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7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孟文旺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3 人,董事林长春、盛学军(独立董事)、唐萍(独
立董事)、郭杰斌(独立董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履行请假手续;
2、 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2 人,监事吴小平、李怀东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已履行请假手续;
3、 公司总裁孟文旺、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匡云龙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郭亮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2,145,755,055 99.7322 3,716,301 0.1727 2,045,000 0.0950
A股
620,82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H股
2
2,146,375,880 99.7323 3,716,301 0.1727 2,045,000 0.0950
普通股
合计: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补选王虎祥先 2,128,824,674 98.9168 是
生为第十届董
事会董事
2.02 补选匡云龙先 2,127,635,611 98.8615 是
生为第十届董
事会董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补选郭亮 48,77 89.4355 3,716 6.8145 2,045 3.7500
先生为第十届 3,455 ,301 ,000
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的议案
2.01 补选王虎祥先 31,22 57.2520
生为第十届董 2,249
事会董事
2.02 补选匡云龙先 30,03 55.0716
生为第十届董 3,186
事会董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林涛、黄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