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12-31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4-070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2024 年 12 月 9 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暨减资的议案》。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
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7),《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
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库存股 66,838,500 股尚
未使用。
根据股份回购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 66,838,500 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并注
销,将原用途“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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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注册资本将由
8,918,602,267 元变更为 8,851,763,767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
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
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
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注
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
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 45 天内(工作日 8:30-12:00;
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 2 号重庆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管控大楼 211 房间
3.联系人:闵粤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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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系电话:15600918898
5.邮箱:15600918898@163.com
6.邮编:401258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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