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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4-03-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涉及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机构”)作为江苏连云港
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或“上市公司”或“公司”)的持续督
导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的要求,对连云港 2023 年度涉及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2017 年 3 月 14 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批准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业,并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颁发《金融许可证》,
2022 年 1 月 20 日,连云港银保监分局统一换发了新的《金融许可证》,2023 年
6 月 14 日,因业务范围调整连云港银保监分局为财务公司换发了新《金融许可
证》。2017 年 3 月 16 日,经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财务公司取得《营
业执照》,2018 年 11 月 21 日,因财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2022 年 3 月 3 日,因法定代表人变更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2023 年 12 月 1
日,因业务范围调整又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财务公司由上市公司和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集团”)
共同出资设立。目前,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斌,注册资本金为 10 亿元人民
币,上市公司与港口集团分别占比 51%和 49%。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为: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
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
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
单位票据承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金融服务协议的履行情况

    财务公司与港口集团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

                                     1
有效期三年,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情况下,除非协
议任何一方在协议有效期限届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不再续约,协议在有效期
届满时将自动延长三年。

     为充分发挥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的资金集中平台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为股东创造回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财务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港口集团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续
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存款、贷款业务严格按照《金融服务
框架协议》约定执行,《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各条款运行有效。

     三、经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
融业务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审计了连云
港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
了报告号为上会师报字(2024)第 2320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上会会计师对后附的连云港 2023 年
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并
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4)第 2327 号《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涉及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根据上会会计师的工作程序,上会会计师认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涉及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已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要求编制。

     2023 年度,港口集团及其成员单位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如下:

关联方: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行次
         栏次                          1                 2                 3                4
 一、在连云港港口集团财
                           1     2,017,550,411.01 68,541,142,247.29 68,456,220,977.76 2,102,471,680.54
 务有限公司存款


                                                  2
       项目名称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行次
         栏次                          1                   2                3                4
 二、向连云港港口集团财
                           2     1,898,268,528.13 1,899,657,319.06 2,017,398,436.32 1,780,527,410.87
 务有限公司借款
 (一)短期借款            3     1,112,500,000.00 1,655,000,000.00 1,424,600,000.00 1,342,900,000.00

 (二)长期借款            4      636,170,000.00       145,000,000.00   345,780,000.00   435,390,000.00

 (三)贴现资产                   147,293,807.85        29,844,949.71   177,138,757.56                -

 (四)应计利息                     2,304,720.28        69,812,369.35    69,879,678.76     2,237,410.87

注: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之成员单位包括其附属企业、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


     四、风险评估及风险防范情况

     (一)风险评估情况

     根据《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
金融业务 2023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财务公司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
构各项监管规定,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合规经营,经营业绩
良好,内控机制健全,风险状况可控。公司认为:

     1、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财务公司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

     3、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
款逾期、计算机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诈骗等重大事项;

     4、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未因违法违规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责令整顿;

     5、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未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
交易或经营风险等事项;

     6、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 带来安全隐患的事
项,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风
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风险处置情况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控股子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3
与关联方开展的金融业务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章制度要求,公司已制定《江
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金融业务风
险处置预案》,内容涵盖了风险处置组织机构与职责、风险报告与信息披露、风
险应急处置程序的启动及措施、后续事项处置等方面,内容全面、明确、可行。
公司将按照该预案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

    五、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
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公告》《江苏连云
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金融业务 2023 年度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和《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关联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已发布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六、持续督导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已与港口集团针对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签署了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本持续督导期内,涉及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存款、贷款
业务严格按照《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约定执行,《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各条款运
行有效。根据公司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分析和评价,认为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
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公司对《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签订与相关交易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综上,持续督导机构对连云港 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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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度涉及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赵彬彬                 李立波




                               潘镜元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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