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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泰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3-16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4-012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

司共有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

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了四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

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临
2024-013 号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对关联人的

认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

公司与龙江万锂泰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

事焦强先生、董事焦岩岩女士、董事秦怀先生、董事常万昌先生为该

事项的关联人,在审议该事项时上述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向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融资租赁》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向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融公司”)申请以融资租赁直租方式购置液

压支架等煤机设备(标的物),指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供货人,最晚交付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31 日。本次融资租赁本金金

额为人民币 10,998 万元,租赁利率为 4.9%,在《融资租赁合同(直

租)》生效后且浙银金融公司支付第一期租赁物购买价款前,公司需

一次性支付给浙银金融公司 1,099.8 万元的风险金。本次融资租赁采

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租金,除最后一期外,各租金

支付日日期为还款当月的 15 日,最后一期租金支付日与起租日日期

一致,租赁期限 24 个月,还款来源为公司的销售收入,本次融资租

赁由焦云夫妇提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7 月颁布的《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全面修订,修订后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制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

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

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 号),为规范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

的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宝泰隆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综合部具体办理相关工商登

记备案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临 2024-014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四、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四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