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4-06-07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2024-050 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 22 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 年 6 月 17 日
3、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012 隆基绿能 2024/6/12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李振国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 14.08%股
份的股东李振国,在 2024 年 6 月 6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
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 100 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详
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为提高决
策效率,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提议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
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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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6 月 17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 101 号西安铂菲朗
酒店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6 月 17 日
至 2024 年 6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 2023 年年度报告 √
5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6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 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0 关于公开发行 100 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年度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2023 年年度会议审议
通过了上述第 1 项至第 8 项议案(请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相关公
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 9 项、第 10 项议
案(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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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更新版)。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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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6 月 1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23 年年度报告
5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8
的议案
9 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 关于公开发行 100 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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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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