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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4-09-2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隆基
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绿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隆基绿能 2021 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21]3561 号文《关于核准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7,00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期限 6 年。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实际发行 7,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000,000,000.00 元,扣除发生的承销佣
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6,964,962,200.00 元。上述资金
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
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03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建设西咸乐叶年产 15GW 单晶高效单晶电池项
目、宁夏乐叶年产 5GW 单晶高效电池项目(一期 3GW)和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西咸乐叶年产 15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并经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将西咸乐叶年产
15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变更为西咸乐叶年产 29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原计
划用于西咸乐叶年产 15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建设的募集资金 477,000.00 万元
变更用于西咸乐叶年产 29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电池工艺将导入公司自主研
发的 HPBC 高效电池技术,形成年产 29GW 单晶高效电池的产能目标。

    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 2021 年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6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并经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批准,根据战略发展和经营计划需要,经审慎评估电池组件产能配比
以及建设进度安排,并匹配相应的募集资金使用规模,公司将原计划投入 2021
年度可转债募投项目宁夏乐叶年产 5GW 单晶高效电池项目(一期 3GW)建设的
募集资金 108,000 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芜湖(二期)年产 15GW 单晶组件项
目。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户名                开户银行           存储余额      账户性质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
                                                 285,384.93     活期存款
限公司                科技路支行
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
                                                      10.69     活期存款
限公司                科技路支行
隆基乐叶光伏科技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
                                                 36,087.39      活期存款
(西咸新区)有限公司    科技路支行
宁夏隆基乐叶科技有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
                                                     已销户     活期存款
限公司                科技路支行
芜湖隆基光伏科技有
                      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                  -     活期存款
限公司
                      总计                        321,483.01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基本情况

                  鉴于西咸乐叶年产 29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的资产已于 2024 年 4 月全部转
             固且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对该项目予以结项。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在
             扣除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支出后,西咸乐叶年产 29GW 高
             效单晶电池项目节余 49,654.71 万元,项目对应募集资金账户的累计投入及节余
             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节
                 承诺募    年 8 月 31                                                    募集资金专
                                                   截至 2024                                            余金额
序   募投项目    集资金    日母公司隆   累计利息                募投项目应                 户余额
                                                   年 8 月 31                 小计                    (8)=(1)+
号     名称      投资总    基绿能已增   净额(3)                 付未付金额               (7)=(2)+(3
                                                   日累计投入                 (6)                     (3)-
                 额(1)     资募集资金                               (5)                     )-(4)
                                                     金额(4)                                             (6)
                           金额(2)
     西咸乐叶
     年产 29GW
1                                                                            434,849.7
     高效单晶    477,000    319,500     7,504.44   290,917.06   143,932.68               36,087.39    49,654.71
                                                                                 3
     电池项目
                  注:上表中(5)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主要为尚未支付的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系根据

             募投项目实际已签订的采购合同金额扣除已累计支付资金后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产生节余的原因

                  西咸乐叶年产 29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募集资金形成节余的主要原因为:
             (1)因行业技术进步,工艺及自动化等设备采购价格较立项时明显降低,大幅
             减少了设备投入金额;(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行业技术变化情况,对
             部分制造环节的工艺路线进行了优化,形成了设备投入的节省。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西咸乐叶年产 29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已全部转固且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支
             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在扣除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等后续支出后,公司拟将
             西咸乐叶年产 29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总额 49,654.71 万元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含累计利息净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募
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西咸乐叶年产 29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
争力,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西咸
乐叶年产 29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西咸乐叶年产 29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西咸乐叶年产 29GW 高效
单晶电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