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意见书2024-03-28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审议意见书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在宁波环球航运广场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独立董事 2024 年
第一次专门会议,此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
全体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于永生、赵永清、潘士远、肖汉斌、肖英杰、闫国
庆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会议共审议了三项议案,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涉及的 2023 年度实施和 2024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适应公司实际需要,内容客观,符合商业惯例,交易定价遵
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操作程序及环节规范,不存在向关
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海港投
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实力,有利
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也有利于财务公司获得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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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存款资金以及客户资源,提高盈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独立董事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
于永生、赵永清、潘士远、肖汉斌、肖英杰、闫国庆
2024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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