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05-29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 2024-035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 宁港 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2024 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及相关规定,原审
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已达到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的最长年限。公司拟聘请
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对变更
事宜无异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一、德勤华永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2 年
9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
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经营范围
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
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德勤华永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
业务的事务所。此外,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备案,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3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13
人,从业人员共 5,774 人,注册会计师共 1,18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70 人。
3.业务信息
德勤华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42 亿
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8
亿元。
2
德勤华永为 60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2 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
费总额为人民币 2.75 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
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
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
责任。
5.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
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近三年,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警告)一次,受到证券监管
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
施各一次;一名 2021 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 2022 年受
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
务。
(二)项目基本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海舟,自 2001 年加入德勤华
永,2007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 20 年,曾为多
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5 份。
3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渭华,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 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马甜甜,自 2004 年加入德勤华永,2008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9 年,曾为多家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
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恋炯,自 1996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8 年注册
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资深会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 27 年,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
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
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3 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以上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
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中标价为人民币 336 万元,内
控审计费用中标价为人民币 56 万元,合计为 392 万元。2024 年度
合计中标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实际费用下降 30%,主要为市场环境、
信息化水平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根据审计业务实际情况确定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师报酬事宜。
4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其前身为 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 2000 年 6 月更名为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 2012 年 12 月 24 日财政部财会
函〔2012〕52 号批准,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执行完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连续
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满 16 年。2023 年度,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
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原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已达到
公司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的最长年限。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普华永道中天、德勤华永
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
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
适时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
5
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永华
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
查,认为德勤永华具备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能够胜
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聘请德勤永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
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1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
聘请德勤永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
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审计业务实际情况确定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师
报酬事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三)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9 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意见书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