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的 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就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交易有助于提升公司新能源新材料矿产资源储备,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签署绑定备忘录,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对 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建平、陈衍景、邓旭 2024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