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股份:永兴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军)2024-03-30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谢军)
2023年,本人作为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积极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勤勉、尽责地行使职权,按时参加2023年董事会及相
关会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谢军,男,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历任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
商管理学院教授、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21.SZ)独立董
事、北京盛诺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代码:301332.SZ)独立董事、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代码:003003.SZ)独立董事。2022年3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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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9次董事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加董事会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会议
5 9 9 6 0 0 否
2023年,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
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最大限度发挥
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
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委员,本人2023年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别 2023 年召开次数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
1 1 1 0
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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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暂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修订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制定,后续公司将按照有关要求开展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本人认真学习了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下发的各类法
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加强自身学习,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
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同时,本人还通过会谈、电话等
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对
公司生产经营、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研,对公司重大事项
通过现场与通讯的方式进行了详细问询。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彼此的沟通交
流,双方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认
真听取并采纳本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我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2023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
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客观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
公正性。
(二)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及其下属
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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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洁晋公司及其子公司
按股比提供担保的议案》,本人认为,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
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定经营和长远发
展,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洁晋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
效考核及薪酬发放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方
案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承担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2023年度审计费
(含内控审计费)为168万元。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满足《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上
市后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制度文件中有关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形
下,公司2023-2025年度单一年度利润分配总额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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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12.50元(含税)。
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
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3年,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
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规范
的执行和落实,推进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2023年,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在促进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保证财务制度有效实
施、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对公司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基于独立、
客观、公正、谨慎的立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
权,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营和科学决策
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年,本人将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增加现
场工作时间,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
责,同时利用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发挥建设性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谢军
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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