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7-09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4-033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在公司总部会
议中心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4 名;实际出席董事
14 名,其中现场出席的董事 7 名,以电话方式出席的董事 7 名(闫小雷董事、
王华董事、浦伟光董事、赖观荣董事、张峥董事、吴溪董事和郑伟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常青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与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提请股
东大会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
订;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
管机构或公司登记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的格式或个别文
字表述作非实质性调整(如需),并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于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具体修订内容请参阅
1
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修订后
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之日起生效。
在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分别经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董事会风险管理
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三)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修订后
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后的《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之日起
生效。
(四)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聘任刘
乃生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任职议案之日起正式履
职,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委任刘乃生先生担任《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项下
的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之替任人,因委任刘乃生先生担任联席公司秘书尚
需取得香港联交所批准豁免严格遵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
条的规定,刘乃生先生将自取得香港联交易所对该豁免的批准之日起正式履行
《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之替任人职责。同意
自刘乃生先生正式履职起,王广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香港联
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联席公司秘书和授权代表之替任人等职务。
在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关于
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五)关于召集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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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董事会将召
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
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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