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要求,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韩国敏、管一民、黄顺刚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韩国敏、管一民、黄 顺刚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不存在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