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航运:锦江航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9-12
证券代码:601083 证券简称:锦江航运 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9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友林路 55 号二楼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27 日
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1 √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披露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2024 年 9 月 12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
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
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083 锦江航运 2024/9/2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
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1)。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
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1)。
(三)股东可于下述会议登记时间亲自、通过信函(到达地邮戳为准)或传
真的方式将相关登记材料送达下述地址进行登记。登记材料应包括上述(一)、
(二)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联系方法。
(四)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24 日(周二)09:00-16:00。
(五)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纺发大楼),上海
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轨道交通:轨道交通 2、11 号线江苏路站 4 号口出。
公路交通:临近公交车有 01 路、62 路、562 路、923 路、44 路、20 路、825
路、138 路、71 路、925 路。
现场登记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
自理。
(二)本次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53866646
传真:021-63904798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金钟广场 15 楼(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箱:ir@jjshipping.cn
联系人:李杨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
1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