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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平洋: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2024-07-11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 2024-24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发布的公告披露了公司
诉朱兰英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公司诉姜剑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的基本
情况及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公司涉及诉讼及诉讼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35)。近日,公司收到法院针对上述案件作出的法
律文书。现将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诉朱兰英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因被告朱兰英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公司于 2022 年 6 月向云南省昆明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青岛惠风和畅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022 年 11 月,法院作出(2022)云 01 民初 1728 号《民事
判决书》,支持公司部分诉讼请求。因被告未履行判决义务,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2023 年 6 月,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公司诉姜剑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因被告姜剑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公司于 2022 年 6 月向云南省昆明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青岛惠风和畅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承担连带责任。2022 年 11 月,法院作出(2022)云 01 民初 1729 号《民事判
决书》,支持公司部分诉讼请求。因被告未履行判决义务,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2023 年 6 月,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公司诉朱兰英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根据公司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恢复执行申请,法院依法对朱

                                     1
兰英质押的大通退股票进行评估,并依法公开拍卖,该拍卖最终流拍。近日,公
司收到法院作出的(2024)云 01 执恢 179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朱兰英质
押的大通退股票归公司所有。
    (二)公司诉姜剑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根据公司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恢复执行申请,法院依法对姜
剑质押的大通退股票进行评估,并依法公开拍卖,该拍卖最终流拍。近日,公司
收到法院作出的(2024)云 01 执恢 178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姜剑质押的
大通退股票归公司所有。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上述案件公司已获得部分清偿,且已计提相应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本期利
润或期后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诉讼事项目前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
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项措施,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2
       附件:公司其他诉讼情况统计表
           此前公司披露的其他诉讼案件,有进展的情况如下:
       起诉(申                                      涉及金额
序号              应诉(被申请)方    事由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请)方                                      (万元)
                                                                 因被告未能按期受让公司持有的债券,
                  远洋控股集团(中
                                                                 构成实质违约,2023 年 7 月公司向北
                  国)有限公司、秦
                                                                 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4
                  皇岛润港房地产开   公司债券
 1       公司                                         4,976.41   年 5 月法院作出(2023)京 0102 民初
                  发有限公司、秦皇   交易纠纷
                                                                 18987 号《民事判决书》,支持公司部
                  岛润泽房地产开发
                                                                 分诉讼请求。目前被告已上诉,本案正
                      有限公司
                                                                 在审理过程中。
                                                                 公司全资子公司太证资本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太证资本”)认购
                                                                 安徽源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增发
                                                                 行的股票。因其虚假陈述造成损失,
                                                                 2023 年 4 月太证资本以安徽源和堂药
       太证资本                      证券虚假
                                                                 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为被告向安徽省涡
 2     管理有限 袁志强等 13 名被告   陈述责任         1,680.00
                                                                 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3 年 8 月
       责任公司                        纠纷
                                                                 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太证资本提起上诉
                                                                 被驳回。2024 年 5 月太证资本变更被
                                                                 告后重新提起诉讼。2024 年 6 月法院
                                                                 作出(2024)皖 01 民初 574 号《民事
                                                                 裁定书》,驳回起诉。
                                                                 太证资本下属的北京太证恒通股权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太证
                                                                 恒通”)认购安徽源和堂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定增发行的股票。因其虚假陈述造
       北京太证
                                                                 成损失,2023 年 4 月太证恒通以安徽
       恒通股权                      证券虚假
                                                                 源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为被告向
 3     投资中心 袁志强等 13 名被告   陈述责任         1,008.00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3
       (有限合                        纠纷
                                                                 年 8 月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太证恒通提
         伙)
                                                                 起上诉被驳回。2024 年 5 月太证恒通
                                                                 在变更被告后重新提起诉讼。2024 年 6
                                                                 月法院作出(2024)皖 01 民初 575 号
                                                                 《民事裁定书》,驳回起诉。
       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其他 16 笔小额诉讼/仲                   目前有 3 笔(1,199.99 万元)已完结,
 4                                                    5,122.04
       裁案件(主要系公司股转业务涉及的纠纷)                    其余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