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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地矿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庆明2024-04-12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庆明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地矿业”)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疆宝地矿业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工作
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王庆明,男,1960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1983 年 8 月至 1993 年 6 月,任新疆地矿局第十一地质大队
项目负责;1993 年 7 至 1998 年 1 月,任新疆地质矿产研究所项目负责;
1998 年 2 月至 2006 年 3 月,历任新疆地质调查院项目管理、副院长兼总
工程师;2006 年 4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新疆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副处长;
2008 年 9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新疆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2015
年 4 月退休;2020 年 10 月至今,任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 8 月至今,任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 2022 年 4 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七十九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
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3 年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 年第 6 期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取得培训证明。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丰富的矿产勘查、矿产开
发工作经验。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
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

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5)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
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
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1)项至第(6)项所列举情形的
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认真出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和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
程序均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
项未提出异议。
       2023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 出 席 亲 自 出 席 委 托 出 席              应 出 席 亲 自 出 席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王庆明       10       10        0            0           4        4         0          0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详细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在
召开董事会会议前主动获取并认真审阅有关会议资料,为董事会的决策做
充分准备工作,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做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
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参加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8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在审
议及决策相关重大事项时,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委员的相应职责,
充分发挥本人专业领域的特长,认真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相关会议                                   审议事项
                                      1.审议《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履职报
                                      告》;
                                      2.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5.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4 审 计 与 合 规 管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
          月 16 日 理委员会 2023 7.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3 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年第一次会议
                                      8.审议《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1.听取《2023 年第一季度工作汇报和第二季度工作计划的
                                      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 6 审 计 与 合 规 管 1.审议《关于受让联营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和预计构
   2
           月 4 日 理委员会 2023 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年第二次会议

          2023 年7 月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1.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新疆华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
  3
          17 日       审 计 与 合 规 管 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理委员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
                                1.审议《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审议《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2023 年8 月 审 计 与 合 规 管
4                                  5.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20 日       理委员会 2023
                                   议案》;
                 年第四次会议
                                   6.审议《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
                                7.听取《关于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8.听取《关于 2023 年第二季度工作汇报及第三季度工作计
                                划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
                                四条规定的议案》;
                                  7.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的议案》;
    2023 年9 月5 审 计 与 合 规 管 8.审议《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5
    日           理委员会 2023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
                 年第五次会议 的议案》;
                                   9.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
                                   资产情况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
                                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填补
                                   措施及承诺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
                                   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
                                   议案》;
                                   15.审议《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1.审议《关于〈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听取《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工作汇报及第四季度工作计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划的议案》;
         2023 年 10 审 计 与 合 规 管
   6                                  3.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
         月 25 日   理委员会 2023
                                      案》;
                    年第六次会议
                                      4.审议《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
                                      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 11 审 计 与 合 规 管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7
         月 13 日   理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1.审议《关于会计师 2023 年度内部财务审计工作计划的议
         2023 年 12 审 计 与 合 规 管 案》;
  8
         月 27 日   理委员会 2023 2.听取《关于 2023 年年度审计工作完成情况的议案》;
                    年第二次会议 3.听取《关于 2023 年法治建设与法律合规的工作总结》。

                    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 11 提 名 委 员 会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9
         月 13 日   2023 年第一次 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会议

       在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关于会计师 2023 年度内
部财务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就审计年报有关矿产资源方面的工作提出
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

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等多种沟
通方式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联系,
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
情况和资料,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并就此在董事会决议过程中发

表独立意见。公司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和汇报公司情况,
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事项                 会议情况                        内容概要
                                                          公司拟受让山西冀武球团有限公司
                                                          所持有的合营企业和静县备战矿业
                                                          有限责任公司 1%股权并放弃剩余
                            2023 年 6 月 5 日,第三届董   49%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以及相关评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估事项的议题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收购备战公司
                            2023 年 8 月 6 日,第三届董
                                                          股权的交易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      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和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本
                            2023 年 9 月 6 日,第三届董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符合法
                                                          律监管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关联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交易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尤其是公众股东利益的行
                                                          为。
                                                          审议了《关于 2022 年度关联交易执
                                                          行情况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对控股子公司
                                                          新疆华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议
                            2023 年 4 月 17 日,第三届    案》《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性关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与
                                                          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增加的
                            2023 年 7 月 18 日,第三届
                                                          关联交易,以及对新疆华健投资有
  2      关联交易情况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限责任公司增资都为公司正常经营
                            2023 年 8 月 21 日第三届董    业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
                                                          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
                                                          赖或者被其控制,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
                                                          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审议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票
                                                          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2023 年 8 月 21 日第三届董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3
                                                          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
         况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审议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担保额
                                                     度的议案》,本人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决
                       2023 年 4 月 17 日,第三届    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
4   对外担保情况                                     期内,公司除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
                                                     保。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均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
                                                     部 管 理 制 度履 行 了 必要 的 审批 程
                                                     序,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审议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 的 议 案 》 , 本 次 分 配 以
                                                     8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2023 年 4 月 17 日,第三届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8 元(含
                                                     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10,240.00
5   利润分配情况
                                                     万元(含税),对《关于 2022 年度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人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预案
                                                     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
                                                     议案》《关于确认董事 2022 年度薪
                                                     酬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
                                                     于确认高管 2022 年度薪酬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
                       2023 年 4 月 17 日,第三届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6                                                    本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23 年 10 月 26 日,第三届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
                                                     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
                                                     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其他情形。
                                                     审议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新 疆 华 兴 矿业 有 限 责任 公 司的 议
                                                     案》,本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10 月 26 日,第三届   吸收合并新疆华兴矿业有限责任公
                                                     司,公司能更好地优化管理架构,
7   吸收合并子公司
                                                     提高运营效率,本次吸收合并的程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序合法、有效,符合现行法律、法
                                                     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未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审议了《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议案》,对此议案本
                                                          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报告
                             2023 年 4 月 17 日,第三届   是基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
                                                          引和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结合自
  8       内部控制评价
                                                          身的运行实际合理编制的,真实、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本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2023 年 4 月 17 日,第三届   合伙)在对公司审计过程中,态度
  9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客观,公司续聘其为公司年度审计
                                                          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审 议 了 《 关于 变 更 会计 政 策的 议
                                                          案》,本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认为相关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第三届   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
  10      变更会计政策                                    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
                                                          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
                                                          所有股东的利益。

       以上重要事项,本人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会
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相关
制度,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报告期内,没有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没有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三)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的
相关规定,且不存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承诺事项发生变化的情形。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良好的沟通,遵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
认真地行使各项权利,客观公正地发表重大事项审核意见,有效维护股东
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勤勉尽责,深入矿
山和选矿厂现场考察,全面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对公司矿产勘查、技
术研发、原矿加工等方面,充分发挥专业所长为公司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

建议,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
稳定发展。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庆明

                                                2024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