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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地矿业: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024-04-12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
                 估报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或“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
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公司对大华所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

估,公司认为大华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
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大华所基本情况
    (一)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大华所基本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2年2月9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          梁春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70人
                        注册会计师                                         1,471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141人

    (二)2023 年年报审计项目组基本信息如下: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为 本     近三年签署或
                                     何时开始从事    何时开始在
 项目组成员               注册会计                                  公司提供审 计     复核上市公司
               姓名                  上市公司审计    大华所执业
                          师                                        服务              审计报告情况
 签字注册会               2007 年                                                     近三年签署上
                 程纯                2005 年 1 月    2012 年 2 月   2021 年 12 月
 计师                        2 月                                                       市公司 5 家
 签字注册会               2010 年                                                     近三年签署上
                 叶华                2012 年 12 月   2016 年 1 月   2021 年 12 月
 计师                       10 月                                                       市公司 1 家
 项目质量控                                                         2021 年 12 月开
                 杨谦      2004 年                                                    近三年复核上
 制复核人                            2005 年 10 月   2012 年 7 月   始为本公司提
                            11 月                                                     市公司 5 家
                                                                      供复核工作

    (三)审计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四)审计项目组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在

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
确保从实质上和形式上保持独立,未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其客观公
正。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大华所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业审计工
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
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由业务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
责人也由资深财务审计专业人员担任。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实施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
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3 年报工作安排,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2023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人员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本年度审计重点等事

项与公司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沟通。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与治理层进行有效双向沟通
    大华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1 号——与治理层
的沟通》规定的内容和方式,与公司治理结构的相关人员进行有效沟
通,了解与审计相关事项的背景,向公司获取与审计相关的信息,及
时向治理层相关人员通报审计中发现的与治理层责任相关的事项,并
告知提醒相关的注意事项。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大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
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