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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地矿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7-04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4-033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7 月 19 日 10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 390 号深圳城大厦 30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7 月 19 日
                          至 2024 年 7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7 月 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 证 券 报 》《 经 济 参 考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

   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121       宝地矿业            2024/7/1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 17 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
箱 XJBDKY@outlook.com 或者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
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
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
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
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 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帐户卡
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
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
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
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 1),及
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
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
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
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
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
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
东或其代理人承担。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住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 30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 390 号深圳城大
厦 15 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991-4850667
电子邮箱:XJBDKY@outlook.com
联系人:王江朋、贾智慧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7 月 19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
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
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