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地矿业: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2024-12-10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4-070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8),公司控
股股东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地投资”)将其持有的全部
282,0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5.25%)无偿划转至新疆地矿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矿集团”)。
2024 年 10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2024-056),公司已收到新矿集团通知,获悉其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疆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对新疆
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权整合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国资产权〔2024〕
261 号),要求双方依法依规履行划转程序。
2024 年 11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进展暨股东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3)《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
报告书摘要》《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宝地投资与新
矿集团就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签订了《新疆宝地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与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书》。
2024 年 11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北
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发出要约收购
之法律意见书》。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国
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二、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收到新矿集团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已完成证券过户登记手续,
过户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9 日。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仍为 800,000,000 股,新矿
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282,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5.25%,新矿集团由公司
的间接控股股东变更为直接控股股东;宝地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吐鲁番金源矿
冶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 13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25%)仍为一致行
动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420,00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2.50%,本次划
转前后,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和比例均未发生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
生变更,仍为新疆国资委。
本次划转前后,宝地投资与新矿集团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划转前 本次划转后
股东名称 直接持股数量 直接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82,000,000 35.25% 0 0
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
0 0 282,000,000 35.25%
责任公司
合计 282,000,000 35.25% 282,000,000 35.25%
三、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不会导
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治理结构不会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
规划及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