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09-24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4-070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40.33 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为 495.91 万股~743.86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
测算),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2%至 0.04%,回购股份将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2024 年 9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51)、《富士康工业互
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富
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4-06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
人自本公告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
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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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
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申报要求如
下:
(一)债权人可采用邮寄信函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为能证明债权债
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复印件。
如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
如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材料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科苑大道与学府路
交汇处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52F
2、申报时间:2024 年 9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755-3359 5881
5、邮箱:ir@fii-foxconn.com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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