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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燃气:深圳燃气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2024-03-30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居学成、张斌、马莉、刘晓琴、李耀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居学成、张斌、马莉、刘晓琴、李耀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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