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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城控股:新城控股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31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4-042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城控股”)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5 名,实际参加
董事 5 名,董事王晓松、吕小平和独立董事陈松蹊、陈冬华、徐建东参加会议。董
事长王晓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
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
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 2024 年第三季度报
告》。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2027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特点,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2027
年间每个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预计金额不超过 25,600 万元,并对公司 2025-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体授权,具体授权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                                                                 2025-2027 每个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人
交易类别                                                                年度预计金额
                 物业管理及
 接受劳务                           新城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0,000
               相关增值服务
               办公楼/购物中心
房屋租赁及                           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0,000
             商铺租赁、商业管理
  相关服务
                办公楼租赁          新城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600
              购买零售商品及
 购买商品                            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5,000
                  员工福利
                                  合计                                         25,600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2027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 2025-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3 号)。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晓松、吕小平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