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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铁建:中国铁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31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2024-007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0 号中国铁建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9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2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025,349,647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6,969,388,64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55,961,0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1.734808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1.32271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41209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执行董事、总裁王立新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刘正昶监事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969,296,747 99.998681        91,900 0.001319             0 0.000000

 H股         55,915,500 99.918693        20,500 0.036633      25,000 0.044674

普通股    7,025,212,247 99.998044 112,400 0.001600            25,000 0.000356

合计: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 于 增 12,980,157 99.296974     91,900 0.703026       0 0.000000
         补公司
         执行董
         事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议案 1 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勇、潘磊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