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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材科技: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04-13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为监督及评估外

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年报审计、内控体系建设、重大关联交易、选聘外部

审计机构等方面提供了重要的审核意见和建议,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职责,现将有关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李双海先生、钟胜先生、熊玲瑶女士三名成员组成,主

任委员由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独立董事李双海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分别是:

    (一) 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关于确定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 2022 年度内控审计计划

的议案》和《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审阅意见》。

    (二) 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关于与内控注册会计师就公司 2022 年度有关内控审计事项进行沟通的议案》和《关于与

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公司 2022 年度有关财务审计事项进行沟通的议案》。

    (三) 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向控

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 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 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六) 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

山东艾蒙特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在 2022 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在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编制过程中,严格按

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和监督职能,积极履行其职责和义务,

勤勉尽职,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如期披露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委员会为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对公司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发表审阅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年审注册会计师以此财务

会计报表为基础开展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2、确定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安排

    审计委员会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由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会议,与负责公司年

度审计工作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主审会计师就审计计划、风

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汇报,最终确定了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安排。

    3、对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发表审阅意见

    通过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初步审计意见,并对有关账册及凭证补充审阅后,审计委员

会保持原有的审议意见,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处理了资产负债日期后事项,公

司财务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审阅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5、评价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2 年度为公司提供的审计工作

感到满意,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以公允、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了独立审计,审计时间

充分,审计人员配备合理、执业能力胜任,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所

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核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

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核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

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收

购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

特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资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

行性,同时督促审计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审计部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

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审计部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纰漏。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

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各层面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

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

制度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为企业的合法运营

和审计机构评价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总体评价和工作计划

    2023 年,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职责。

    2024 年,审计委员会将结合新的监管要求,继续发挥审计委员会作用。所有审计委员

会成员将以更加积极和负责的态度,继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原则,按

照规范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促进公司进一步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切实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