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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材科技: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8-22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8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9 月 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 188 号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101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6 日

                        至 2024 年 9 月 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名称
 号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2                                                                           √
       案
 3     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东材科技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本次控股子公司(成都东凯芯半导体材
料有限公司)增资方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
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
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208      东材科技            2024/8/30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6 日(星期五)上午 9:00-11: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 188 号)。

    (二)通讯方式登记

    1、登记方式: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传真方式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5 日 9:00-17:00;信函方式

登记时间(以到达本地邮戳日为准)不晚于 2024 年 9 月 5 日 17:00。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上海股票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

书原件和上海股票账户卡。

    六、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2、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电话:0816-2289750

    传真:0816-2289750

    邮编:621000

    联系人:陈杰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9 月 6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2
        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
 3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