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30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5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江苏启东市林洋路 66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书面送达形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张桂琴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
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的各项规定;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
管理和财务状况;在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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