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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汽集团:广汽集团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A股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10-11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82
H股代码:02238                  H 股简称:广汽集团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A 股回购价格上限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   2024 年 10 月 18 日起,A 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如下:
    调整前:不高于 13.24 元/股,调整后:不高于 13.21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60 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 A
股、H 股类别股东会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2024 年 5 月 20 日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A 股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 A 股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 13.34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2024 年 4 月 26 日、2024 年 5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 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68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准,向全
体股东派发 2024 年半年度现金股息为人民币 0.03 元/股(含税)。
    根据本次 A 股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公积金转增
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本公司
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调整相应的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本次 A 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的结果
    自 2024 年 10 月 18 日起,A 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高于 13.24 元/股调整
为不高于 13.21 元/股。调整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1)每股现金红利=(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 (7,374,786,063×0.03)÷7,388,297,513 =0.03 元/股(保留两位
小数)。
    (2)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
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0。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在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于回购股份事
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