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利汽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2024-01-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的核查
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长春英
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利汽车”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英利汽车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4 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1,532,828 股,
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33 元,募集资金总额 487,869,973.24 元,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税 ) 人 民 币 9,710,948.80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478,159,024.4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19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与专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以
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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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高端汽车模具智造中心建设项目 17,652.39 17,652.39
2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造中心建设项目 35,883.06 35,883.06
3 高性能挤出型材和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5,209.29 25,209.29
4 补充流动资金 26,374.84 26,374.84
合计 105,119.58 105,119.58
(二)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
金金额。经审慎判断,并基于不同募投项目投入的轻重缓急安排,为保障募投项
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在不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原拟投入募集资 调整后拟投入募
募投项目名称 原项目投资金额
号 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高端汽车模具智造中
1 17,652.39 17,652.39 1,500.00
心建设项目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
2 35,883.06 35,883.06 12,700.00
造中心建设项目
高性能挤出型材和零
3 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 25,209.29 25,209.29 20,000.00
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6,374.84 26,374.84 13,615.90
合计 105,119.58 105,119.58 47,815.90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公司基于募
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拟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并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
实施而做出的决策,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不足的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解决。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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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调整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的议案》,同
意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本事项在董
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
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英利汽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事
项已经英利汽车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述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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