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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3-30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20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

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上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名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


                                       -1-
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汇报。

    4、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内部控制审

计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

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以总股本 1,585,785,9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02 元(含

税),共计派发红利 31,715,719.7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比例为 31.25%。剩余的未分配利润滚存到以后年度。此外,本年度公司不

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

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

2)。
                                       -2-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

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

告编号:2024-023)。

    9、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启彬、林上炜、林上琦、

程子建回避表决,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

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专门会议决议及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及制订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会逐项表决了上述议案,相关董事回避表决。7 名董事中任一名董

事的薪酬方案,均为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3 年度,公司全体董事领取的薪酬合计人民币 151.17 万元,其中独立董事津贴
                                       -3-
的标准为人民币 10 万元/年(税前),每位董事的具体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年

          姓名                      职务                       薪酬

         林上炜                    董事长                                   0

         程子建                   副董事长                               79.77

         林启彬                     董事                                 41.40

         林上琦                     董事                                    0

          孟焰                    独立董事                                 10

          王军                    独立董事                                 10

          张宁                    独立董事                                 10

    2024 年度薪酬方案为:独立董事津贴按照《独立董事服务协议》为人民币 10 万元

/年(税前);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岗位职务,

按照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

际工作岗位的董事,综合考虑其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对公司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发挥的重

要作用,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领取薪酬。根据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实现情况,由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提出绩效薪酬发放数额方案,董事会审议,股东

大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

相关规范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水平较为合理,充分兼顾了资本市场、同行

业下的整体平均水平以及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为董事会提供的专业性建议或帮助。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及制订 2024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4-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逐项表决了上述议案,因董事长林上炜先生兼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林上琦

女士 2023 年度时任公司副总经理,林上炜先生、林上琦女士回避表决。

    2023 年度,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合计人民币 572.13 万元,每位高级

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年

          姓名                       职务                      薪酬

         林上炜                     总经理                               146.29

         林上琦                    副总经理                               77.29

         林臻吟                    副总经理                               77.29

          苗雨                    董事会秘书                              64.40

         许安宇                    财务总监                               55.78

         吴庭波                 总经理(已离任)                         151.08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

理职务,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聘任合同及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及

年度绩效奖金。个人年度绩效奖金发放数额=月工资总额*绩效分配系数/全年工作日*员

工当年度应出勤工作日+调整数。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 2023 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综合考虑所处行业、企业规模、经营区域、可比公司以及具体

经营业绩等情况进行制定,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

理制度等规定。

    12、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

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5)。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对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期限为不超过 12 个月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

产收益。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

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4-026)。

    14、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

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5、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

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6、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

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

    17、审议通过《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

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

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

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

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8)。

    20、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英利”)、天津

英利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英利”)、长沙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长沙英利”)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向苏州英利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7-
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天津英利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向长沙英

利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按年利率 3.45%执行,

期限一年。上述全资子公司可在经审议通过的资助额度以及期限内循环进行操作。上述

资助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具体的

发放手续。

    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

制,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分红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 2024 年 4 月 24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2)。

    特此公告。



                                       -9-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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