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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03-30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等的有关制度规

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孟焰、王军和董事林启彬,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孟焰担任。

    二、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

了会议,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3 年第一次

会议,应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孟焰、王军和林启彬 3

名委员参会。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孟焰主持,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

    (二)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3 年第二次

会议,应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孟焰、王军和林启彬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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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委员参会。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孟焰主持,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三)2023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3 年第三次

会议,应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孟焰、王军和林启彬 3

名委员参会。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孟焰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四)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四

次会议,应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孟焰、王军和林启彬 3

名委员参会。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孟焰主持,审议通过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五)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五

次会议,应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孟焰、王军和林启彬 3

名委员参会。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孟焰主持,审议通过了《长春英

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六)2023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六

次会议,应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孟焰、王军和林启彬 3

名委员参会。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孟焰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并提出聘任建议

    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事务所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专业资格,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和公

司无关联关系,在出具审计报告的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其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

充分的讨论与沟通,未发现公司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问题。审计委员会对其完成本

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就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意识、职业操

守和履职能力做了全面客观的评价,一致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亦未从公

司获取除审计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合规部的年度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明确了公司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重点,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适时督促

与检查,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未发现合规部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差错和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

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审

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等。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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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

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

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外部审计机构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使公司

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

工作的效率。

    四、履职情况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发

挥监督、指导职能,较好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4 年,审计委员会将

会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密切关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监管重点,积极探索更为有效的日常监督机制,以专业的知识提高管理层的

决策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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