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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7-13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53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7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卓越大街 2379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98,948,37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81.9120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上炜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
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苗雨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298,931,172 99.9986        17,200        0.0014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林上炜先
       2.01     生为非独立董      1,298,812,973              99.9895 是
                事
                选举程子建先
       2.02                       1,298,812,973              99.9895 是
                生为非独立董
                   事
                   选举林启彬先
         2.03      生为非独立董      1,298,812,973             99.9895 是
                   事
                   选举林上琦女
         2.04      士为非独立董      1,298,812,972             99.9895 是
                   事



  3、 《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周立先生
         3.01                        1,298,812,974             99.9895 是
                   为独立董事
                   选举宋健先生
         3.02                        1,298,812,973             99.9895 是
                   为独立董事
                   选举刘志东先
         3.03                        1,298,812,972             99.9895 是
                   生为独立董事



  4、 《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王艺凝女
         4.01      士为非职工代      1,298,812,974             99.9895 是
                   表监事
                   选举李士光女
         4.02      士为非职工代      1,298,812,973             99.9895 是
                   表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关于确定公司第
 1       五届董事会独立    118,200        87.2969    17,200          12.7031      0   0.0000
         董事薪酬的议案
         选举林上炜先生
2.01                           1     0.0007
         为非独立董事
         选举程子建先生
2.02                           1     0.0007
         为非独立董事
         选举林启彬先生
2.03                           1     0.0007
         为非独立董事
         选举林上琦女士
2.04                           0     0.0000
         为非独立董事
         选举周立先生为
3.01                           2     0.0015
         独立董事
         选举宋健先生为
3.02                           1     0.0007
         独立董事
         选举刘志东先生
3.03                           0     0.0000
         为独立董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田雅雄、刘亚楠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
  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3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