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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7-13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54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7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林上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选举林上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选举程子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林上炜、宋健、林启彬;其中林上炜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委员:林上炜、刘志东、周立;其中刘志东为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委员:林上炜、周立、刘志东;其中周立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林上炜、宋健、刘志东;其中宋健为主任委员。

    上述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任期自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林上炜先生的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不存在不得

提名为总经理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同意聘任林上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聘任许安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苗雨先生的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不存在不得提

名为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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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聘任苗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林臻吟女士的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不存在不得

提名为副总经理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同意聘任林臻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苗雨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431-85022771

    电子邮箱:IR@engley.net

    通讯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 2379 号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3 日




                                     -3-
附件:简历

    林上炜,男,1982 年 8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硕士学历。自 2008 年起任职于公司,

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0 年 5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公司副

董事长、董事;2022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2 年 8 月至今任开曼英利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上炜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林启彬为父子关系,与实际控制人陈榕煖为母子关系,与实际控制人林上琦、林臻吟为

兄妹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

    程子建,男,198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2010 年 9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5 年 9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安邦保险集团投资

部高级投资经理;2017 年 4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中民投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18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资本运营总监;2021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程子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实际控制人林臻吟为夫妻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

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林启彬,男,1953 年 8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大华科技大学毕业。自公司设立至

今历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2011 年至今任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总经理;2015 年 6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6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至今任开曼英利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7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4-
    林启彬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其与实际控制人陈榕

煖为夫妻关系,与实际控制人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为父子、父女关系。亦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林上琦,女,1981 年 1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本科学历。自 2006 年起任职于公司,

2018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上琦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林启彬为父女关系,与实际控制人陈榕煖为母女关系,与实际控制人林上炜、林臻吟为

兄妹、姐妹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周立,男,196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学教授,2001 年清华大学企业管理

专业(会计学方向)毕业,获博士学位。历任东南大学热能工程研究所讲师、副教授;

清华大学科技处副教授、副处长兼清华大学军工办公室主任;清华大学科技开发部主

任;清华大学企业集团董事;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董事;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院长;清

华大学副秘书长;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顾问;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兼职教授;昆明市呈贡县

县委常委、副县长;昆明市政府市长助理;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元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

司独立董事。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2023 年 8 月 9 日至今,任四川

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周立先生于 2018 年
                                       -5-
6 月因对辉丰股份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于 2019 年 12 月被江苏证监局认定为辉丰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给予警告并罚款 5 万元的行政处罚。周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

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宋健,男,1957 年 6 月出生,清华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

1982 年 7 月至 1992 年 11 月,任北京第二汽车制造厂工程师。1992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教于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

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刘志东,男,197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2012 年 12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2019 年 9

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刘志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

上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

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林臻吟,女,1984 年 9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本科学历。自 2010 年起任职于公司;

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公司董事;2018 年 7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8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6-
    林臻吟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林启彬为父女关系,与实际控制人陈榕煖为母女关系,与实际控制人林上炜、林上琦为

兄妹、姐妹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苗雨,男,197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0 年 10 月至 2002 年 3 月任南方证券沈阳管理总部投行部项目经理;2002 年 3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 年 7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黑龙

江特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

    苗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

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许安宇,男,1975 年 3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

年 9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职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部协理;2012 年 1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职金统立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3 年 8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职武汉

采之韵服饰有限公司财务长;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公司经营管理室高级经理;

2018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许安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

上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7-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

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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