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2024-03-29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一次会议决议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以现场会议及
通讯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在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 7 号山东港口大
厦 2315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按照《青岛港国际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及时以书
面方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
席独立董事 3 人(其中,以通讯参会方式出席 1 人),缺席独立
董事 0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本次
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李燕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
议。
经与会独立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关
于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及批准以下事项:
1.同意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2.授权执行董事作出其认为适当的修改(如需),并根据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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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规则要求,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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