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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港: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调整资产重组方案的停牌公告2024-07-10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 2024-028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调整资产重组方案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资产重组方案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复牌日
                                                     期间   终止日

 601298     青岛港      A 股 停牌      2024/7/10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 日披露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规
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 6 个月内未发布召开
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关于 6 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专
项说明。专项说明应当解释原因,并明确是否继续推进或终止。继续推进的,应
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公司拟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因本次重组未在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 6 个月内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司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并以该次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重新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

    经各方协商,公司拟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调整,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港集团”)持有的日照港油品码头有
限公司 100%股权、日照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 50.00%股权和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港集团”)持有的山东联合能源管道输送有限公司 53.88%
股权、山东港源管道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源管道”)51.00%股权;同时,
公司拟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本次重组方案调整涉及减少标的资产范围,即不再收购日照港集团持有的日照港
融港口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烟台港集团持有的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 67.56%
股份、烟台港集团莱州港有限公司 60.00%股权、烟台港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4.91%
股权、烟台港运营保障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新增标的资产范围,即收购烟台港
集团持有的港源管道 51.00%股权。本次拟减少的交易标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
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预计均超过 20%。根据《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
产重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及相关规定,预计构成对本次重组方案的重
大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停复牌》的规定,
由于本次重组方案涉及重大调整,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根据有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A 股股票(证券简称:青岛港;
证券代码:601298)将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公司承诺停
牌时间不超过 5 个交易日。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
指定媒体的披露为准。

    二、相关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
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
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