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19
证券简称:青岛港 证券代码:601298 公告编号:临 2024-050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书面议案的方式进行。会
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按照《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规定及时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监事会成员 6 人,全体监事
均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全体监事有效表决,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根据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按照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可用于分配利润(即人民币
210,254.02 万元)的 35%,向全体股东进行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1.134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3,609.07 万元(含
税)。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上述股息将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完成支付。
如在公司披露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至实施 A 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期间,因增发股份、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
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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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
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青岛港国际
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4 年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
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9日
报备文件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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