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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港: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10-31  

证券简称:青岛港          证券代码:601298         公告编号:临 2024-058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董家口港区港投通用泊位及配套北

二突堤后方堆场项目、青岛港港区智能化升级项目、青岛港设备购置项目、董家

口港区大唐码头二期工程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节余资金金额人民币 14,261.35 万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含利息收入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若无特指,以下元均指人民币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日常运营。

    上述事项已经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岛港”)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证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根据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

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8﹞1839号文),

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54,376,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61元,股款

已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2,094,673,36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

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115,743,59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1,978,929,768元(以下

简称“A股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9年1月15日到账,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026号验资

报告。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相关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1      董家口港区港投通用泊位及配套北二突堤后方堆场项目            31,283.00
  2                   青岛港港区智能化升级项目                       20,000.00
  3                      青岛港设备购置项目                          48,210.00
  4               董家口港区大唐码头二期工程项目                     68,717.00
  5                         补充流动资金                             29,682.98
                                 合计                              197,892.98
      注: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
终止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综合物流堆场一期工程项目,并将原拟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
18,000万元全部用于另一募投项目青岛港设备购置项目;同意公司终止董家口港区原油
商业储备库工程项目,不再将该项目作为募投项目。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
将原募投项目董家口港区港投通用泊位及配套北二突堤后方堆场项目的预计剩余募集
资金68,717万元全部投入到新募投项目董家口港区大唐码头二期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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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上

述项目结项。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共计197,892.98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99,518.34万元,收到利息收入15,886.71万元,节余募集

资金14,261.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序                            项目投资     实际投入     利息收入
             项目名称                                                   节余金额
 号                           总额(1)     金额(2)       (3)
                                                                         (4)
        董家口港区港投通用
  1     泊位及配套北二突堤      31,283.00    36,380.27      8,963.37     3,866.10
           后方堆场项目
        青岛港港区智能化升
  2                             20,000.00    21,162.30      1,162.30             0
               级项目
  3     青岛港设备购置项目      48,210.00    50,994.82      2,784.82             0
        董家口港区大唐码头
  4                             68,717.00    61,297.97      2,976.22    10,395.25
           二期工程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29,682.98    29,682.98              0            0
                合计           197,892.98   199,518.34   15,886.71      14,261.35
      注:1、募集资金节余金额(4)=(1)-(2)+(3)。
      2、实际节余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三、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加强对募投

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管理,严格管理募集资金支出。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有关监管要求,公司拟将A股募集资金的全部节



                                       3
余资金14,261.35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含利息收入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

运营。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专户注销后,

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

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

    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中

信证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本

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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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青岛港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动资金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规定,符

合青岛港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青岛港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报备文件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上网文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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