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 号)核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人民币 23.6 亿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23.45 亿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 年 3 月 3 日已到账,经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200627 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 2023 年实际使用金额 36,293.16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08,074.18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 (含募集资金累计形成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199.14 万元)为 28,601.6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公告[2022]15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本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于 2022 年 4 月 1 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登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 限公司、中信建投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恩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中信建投 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本公司、朔州绿动南山环境能源有限公司、中信建投与汇丰银行(中国) 1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武汉绿 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中信建投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葫芦岛绿动环保有限公司、中信 建投与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 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 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期间,本公司严格执行监管协议,履行相关义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可转债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备注 绿色动力环保集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 755903860310566 22,895.38 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深圳分行 登封绿色动力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 2022 年 2 944032010001238974 - 生能源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 已注销 恩施绿色动力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 3 944035010001238989 942.16 生能源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 朔州绿动南山环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 4 622614295050 906.98 境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分行 武汉绿色动力再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 755917444410104 2,413.70 生能源有限公司 司深圳分行 葫芦岛绿动环保 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 6 21101560017926480000 1,443.38 有限公司 分行 合计 28,601.6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公司本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 36,293.16 万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08,074.18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 况详见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在 2022 年全部完成,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形。 2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形。 5、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资金使用的情况。 6、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 年 8 月 11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因登封、朔州 及恩施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节余资金共 13,812.14 万元。本公司拟 将预计节余募集资金调剂给武汉二期、葫芦岛发电项目使用,向武汉二期项目调 剂 10,184.15 万元,向葫芦岛发电项目调剂 3,627.99 万元(最终转出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意见,中信建投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 2023 年 8 月 12 日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编号:临 2023-033)。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形,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 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 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 号《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公告格式(2023 年 12 月第二次修订)-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 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对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 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3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在 2023 年度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法规、上海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证发[2022]2 号)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对募集 资金的管理、使用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4 附表: 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 1) 234,476.6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293.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 2) 208,074.18 0 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 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 项目达 本年度实 是否 项目 目 项目, 诺投资总额 总额 诺投入金额 金额 计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末投入 到预定 现的效益 达到 可行 含部分 (1) (注 3) (2)(注 2) 与承诺投入 进度 可使用 (注 4) 预计 性是 变更 金额的差额 (%) 状态日 效益 否发 (如 (3)=(2)- (4)= 期 (注 5) 生重 有) (1) (2)/(1) 大变 (注 6) 化 2021 年 否 登封项目 不适用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 15,000.00 - 100 0.82 否 12 月 2022 年 否 恩施项目 不适用 40,000.00 35,866.30 35,866.30 4,794.97 34,932.09 934.21 97.40 988.93 否 9月 2023 年 否 朔州项目 不适用 44,000.00 34,321.56 34,321.56 4,531.77 27,004.07 7,317.49 78.68 -1,347.83 否 3月 武汉二期项 2023 年 是 不适用 48,000.00 58,184.15 58,184.15 18,838.98 50,598.41 7,585.74 86.96 3,988.17 否 目 6月 葫芦岛发电 2023 年 否 不适用 32,000.00 35,627.99 35,627.99 8,127.44 25,062.97 10,565.02 70.35 -11.47 否 项目 5月 5 偿还银行贷 不适 不适用 55,476.64 55,476.64 55,476.64 - 55,476.64 -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款 用 合计 234,476.64 234,476.64 234,476.64 36,293.16 208,074.18 26,402.46 -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本年度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 本年度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 61,136.79 万元,并已于 2022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年度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年度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2023 年 8 月 11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因登封、朔州及恩施项目已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预计结余资金共 13,812.14 万元。本公司拟将预计节余募集资金调剂给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武汉二期、葫芦岛发电项目使用,向武汉二期项目调剂 10,184.15 万元,向葫芦岛发电 项目调剂 3,627.99 万元(最终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本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中信建投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注 1:“募集资金总额”以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依据确定。 注 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6 注 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各募投项目产生的税后内部收益率需待整个项目周 期结束后计算得出。上表中的“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指各募投项目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该净利润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中的净利润计算口 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5:部分募投项目本年度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主要系登封项目、恩施项目、朔州项目、葫芦岛发电项目投入时间较短,垃圾量暂时不及预期、 产能利用率不足。 注 6:“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募集资金款项支付进度。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