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证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3-27
证券代码:601456 证券简称:国联证券 公告编号:2024-005 号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
案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让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
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审议公司与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集团”)
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华伟荣、周卫平、吴卫华、李梭
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
门会议预审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做的预计,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就相关议案将回避表决。
(二)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同意公司与国联集团及其相关企业、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开展关
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1
1.与国联集团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023 年年度 2023 年实际发生
交易类别 交易内容
上限 金额
证券经纪(含席位租赁)服
123.57
务收入
期货 IB 服务收入 43.59
因业务的发
代销金融产品服务收入 169.61
生及规模的
证券和金融产品 资产管理收入 272.16
不确定性,以
服务 承销保荐收入 407.48
实际发生数
财务顾问和投资咨询费收
计算。 515.95
入
期货交易手续费支出 185.93
保险费支出 21.00
租赁收入 收入不超过 53.94
租赁支出 300 万元;支 1,214.28
物业租赁及相关
出 不 超 过
服务
物业及相关支出 3,370 万元 注 751.55
1
。
注:1、租赁物业支出包括租金支出(含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和相关使用权资产的折旧费。
2、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 号,租赁物业实际发生金额
包括租金支出(含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和相关使用权资产的折旧费。2023 年相关使用
权资产的折旧费合计为 1,150.33 万元。
2.与其他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023 年
交易类别 交易内容 关联法人 年度上 2023 年实际发生金额
限
证券和金 证 券 经 纪 中海基金管理有 因 业 务 235.69
融 产 品 服 (含席位租 限公司 的 发 生
务 赁)服务收 无锡农村商业银 及 规 模 2.91
入 行股份有限公司 的 不 确
江苏新纺实业股 定性,以 0.01
份有限公司 实 际 发
无锡新纺集团有 生 数 计 0.01
限公司 算。
无锡金鸿通信集 1.73
团有限公司
无锡市新发集团 3.00
有限公司
代销金融产 中海基金管理有 0.42
品服务收入 限公司
资产管理收 中海基金管理有 0.20
2
入 限公司
江苏新纺实业股 1.81
份有限公司
无锡新纺欧迪诺 1.01
电梯有限公司
无锡金鸿通信集 11.58
团有限公司
承销保荐收 无锡市新发集团 83.21
入 有限公司
投资咨询费 无锡金鸿通信集 0.01
收入 团有限公司
证 券 和 金 同业拆借 无锡农村商业银 因 业 务 日最高金额 4000 万元,
融产品交 行股份有限公司 的 发 生 利息支出 0.21 万元
易 衍生品交易 方正证券股份有 及 规 模 收益互换投资损失
限公司 的 不 确 79.46 万元
定性,以
实 际 发
生 数 计
算。
3.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为关联自然人提供证券经纪服务取得收入 1.66 万元,提供投资咨询服
务取得收入 7.99 万元,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取得收入 0.87 万元。关联自然人认购
公司质押式报价回购产品单日最高金额 12 万元,认购公司收益凭证单日最高金
额为 45 万元。
(三)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与国联集团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预计交易上限
交易类别 交易内容
及说明
证券和金融产品服 为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含席位租赁)服 因业务的发生
务 务、期货 IB 服务、受托资产管理服务、代 及规模的不确
销金融产品服务、财务顾问服务、承销保 定性,以实际
荐服务、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以及经中国证 发生数计算。
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信托计划管理服务、
期货经纪服务、期货投资咨询服务、商业
保险服务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国家金融监
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 与关联方在银行间及交易所市场进行卖出 因业务的发生
易 回购交易;同业拆借;交易关联方发行的 及规模的不确
信托计划、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证券及 定性,以实际
3
金融产品;关联方认购本公司发行的收益 发生数计算。
凭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式报价
回购交易等证券及金融产品;双方进行金
融衍生品交易、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交
易。
物业租赁及相关服 关联方租赁公司物业。 房租收入不超
务 公司租赁关联方物业,关联方提供相关服 过 300 万元;
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租赁、物业管理、 物业支出和房
安保、水电等服务。 屋租赁支出不
超过 5,831 万
元。
公司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的国联集团及其联系
人发生的关连交易,按照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与国联集团签署的《证券及金融框
架协议》《物业租赁及相关服务框架协议》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确
定的 2024 年至 2026 年年度上限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
披露的《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3-056 号)。
2.与其他关联法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预计交易上限
交易类别 交易内容
及说明
证券和金融产品服 为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含席位租赁)服 因业务的发生
务 务、期货 IB 服务、受托资产管理服务、代 及规模的不确
销金融产品服务、财务顾问服务、承销保 定性,以实际
荐服务、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以及经中国证 发生数计算。
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基金管理服务、商业
银行存款服务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国家金
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 与关联方在银行间及交易所市场进行买入 因业务的发生
易 返售或卖出回购交易;同业拆借、同业存 及规模的不确
放;交易关联方发行的基金、理财产品、 定性,以实际
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证券及金融产品; 发生数计算。
关联方认购本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等证
券及金融产品;双方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交易。
3.与关联自然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在公司日常经营中,关联自然人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接受本公司
提供的证券经纪服务、资产管理服务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金融服务或认购本公
4
司的理财产品、收益凭证、质押式报价回购产品。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
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国联集团及其相关企业
企业名称: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可
注册资本:839,111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经营范围:从事资本、资产经营;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贸易咨询;企业
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61.23%),无锡市国
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32.09%),江苏省财政厅(6.67%)。
2023 年 9 月 30 日,国联集团总资产 2,044.56 亿元,净资产 528.86 亿元。2023
年 1-9 月,国联集团营业总收入 200.12 亿元,净利润 26.62 亿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国联集团总资产 1,812.45 亿元,净资产 525.13 亿元。2022 年,国联集团
营业总收入 247.87 亿元,净利润 28.47 亿元。
国联集团成立于 1997 年 12 月 16 日,是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出资设立并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资格的国有企业集团。国联集团直接及
间接持有公司合计 48.60%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一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根据前次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国联集团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国联集团及其相关企业能够按
照协议约定履约。
国联集团及其相关企业包括:国联集团;国联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
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国联集团及其控制企业的重要上下游企业;由
国联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国联集团相关企业中,与本公司业务往来较多主要包括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
限公司、无锡国联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期货股
5
份有限公司、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
(二)其他关联法人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
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上述已列明的关联方除
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三项中规定的
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自然人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国联集团的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
(一)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
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费及佣金将按照适用法律法规,并参考当时价格,经公
平协商确定。
(二)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将以该类型证券和金融产品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或市
场费率经双方公平协商进行。
(三)物业租赁及相关服务
双方租赁物业的租金参考与相关租赁物业类似地段及规模之物业的现行市
场租金水平,并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相关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的一部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二)相关关联交易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的关联
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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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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