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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新集团:中新集团关于参与投资湖杉明芯(成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2024-04-03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0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湖杉明芯(成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湖杉明芯(成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湖杉明芯基金”、“标的基金”或“本基金”)。
     拟投资金额: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湖杉明芯基金,公司认缴出资不超
过 4,000 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7%。
      投资领域:主要对半导体产业链(包括上游半导体/传感器/光电/材料领
域,下游应用领域,如 5G、物联网产业链、工业智能和新能源汽车电子等产业)
的相关企业进行组合投资。
     风险提示: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
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
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
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目前本基金尚未
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
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
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标的基金,主要对半导体产业链
(包括上游半导体/传感器/光电/材料领域,下游应用领域,如 5G、物联网产业
链、工业智能和新能源汽车电子等产业)的相关企业进行组合投资。本基金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完成工商注册。标的基金拟主要引进多家机构投资者,目标
规模不低于 6 亿元、不超过 10 亿元,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公司拟认缴出
资不超过 4,000 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7%。
    (二)审议情况
    就上述事项,公司于近日召开管理层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集团投资湖杉明
芯(成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拟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
   1. 基金名称:湖杉明芯(成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金目前正在
募集过程中,已完成工商注册,并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
金业协会”)备案(备案号:SXT312)。
   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普通合伙人:无锡湖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 基金管理人:上海湖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 年 11 月 6
日;法定代表人:苏仁宏;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在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
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20294;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5. 基金目标规模:最终交割规模不低于 6 亿元人民币、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
币,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方拟认缴出资不低于基金认
缴规模的 1%。
   6. 出资安排:原则上公司分三次出资,首次出资总金额不超过认缴出资的
40%;第二次出资总金额不超过认缴出资金额的 30%;第三次出资总金额不超过
认缴出资金额的 30%,具体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7. 投资领域:主要对半导体产业链(包括上游半导体/传感器/光电/材料领
域,下游应用领域,如 5G、物联网产业链、工业智能和新能源汽车电子等产业)
的相关企业进行组合投资。
   8. 投资规模限制:基金对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不得超过基金最后交割后认
缴出资总额的 20%。
   9. 经营期限:投资期 3 年,退出期 3 年,经普通合伙人决定,投资退出封
闭期可延长贰(2)次,每次延长壹(1)年。
   10. 基金管理费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报酬:投资期按认缴额的 2%/年收取;退
出期按在投未退项目成本的 2%/年收取;延长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11. 管理模式: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就本基金的投资事宜(主
要包括项目投资及退出等)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其全部成员由普通合伙人委派。
   12. 收益分配:本基金的项目投资收入产生的可分配现金,按相关协议约定
的原则和顺序在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13. 退出机制:通过投资标的公司上市、原股东回购及出售给其他投资者等
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三、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获取财务回报的同时,有助于公司优化
半导体领域的产业投资布局,从而有效补充园区开发运营业务链条,强化园区开
发运营主业,提升公司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风险提示
    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
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
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
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目前标的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
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
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