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峰集团:东峰集团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时转股连续停牌暨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2024-07-13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8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时转股连续停牌暨转股价格调整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权益分派公告前
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7 月 18 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转债将
停止转股。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可转债转股停
113030 东风转债 2024/7/18
牌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1、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为: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4]653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0,537,320.89 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 82,293,353.53 元。依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公司应当提取净利润的 10%
列 入 法 定 公 积 金 , 故 本 年 度 按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82,293,353.53 元 的 10% 提 取
8,229,335.35 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962,776,516.88 元,
本年度母公司剩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036,840,535.06 元。公司 2023 年度拟
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
股本 1,842,963,433 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5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 46,074,085.83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1,990,766,449.23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派发股票股利。由于公司公
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
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量为基
数,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2、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东峰集团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3 号)。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将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转股连续停牌的安排
1、公司将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上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及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2、自 2024 年 7 月 18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东风转债”将停
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东风转债”将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
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 2024 年 7 月 17 日之前(含 2024 年 7 月 17 日)进行转
股。具体转股要求请参阅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4-88118555;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