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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关于“东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复牌的公告2024-07-19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2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权益分派公告
   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7 月 18 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 2024 年 7 月 25
   日)期间,“东风转债”将停止转股,2024 年 7 月 26 日起恢复转股;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113030     东风转债    可转债转股复牌                          2024/7/25    2024/7/26



      调整前“东风转债”的转股价格:4.04 元/股;
      调整后“东风转债”的转股价格:4.02 元/股;
      “东风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 年 7 月 26 日;
      “东风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


          一、东风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东风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49 号)核准,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953,280 张,每张面值 100 元,
发行总额人民币 29,532.80 万元,期限六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
率为: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
第六年 2.00%。
    (二)东风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6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人民
币 29,532.8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转债简称“东风转债”,转债代码“113030”)。
    (三)东风转债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
本次发行的“东风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价格为 6.90 元/股。
    东风转债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度利润分配,东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6.90 元/
股调整为 6.7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6 月 23 日起生效;
    2、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东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6.75 元/
股调整为 6.4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5 月 27 日起生效;
    3、因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东风转债的转股价格
由原来的 6.45 元/股调整为 6.4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11 月 12 日
起生效;
    4、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东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6.40 元/
股调整为 4.9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5 月 23 日起生效;
    5、因东风转债触发转股价格的修正条件,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东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4.96 元/股修正为 4.0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 2024 年 1 月 12 日起生效。
    二、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3 年度拟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
依据,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842,963,433 股为基准,向全体股
东 按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0.25 元 ( 含 税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总 额 为
46,074,085.83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1,990,766,449.23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
配。本次分配不派发股票股利。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
期间,公司总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最终将
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三、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
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 = P0 ÷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 = ( P0 + A × k ) ÷ ( 1 + k );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 = ( P0 + A × k ) ÷ ( 1 + n + k );
    派送现金股利:P1 = P0 -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 = ( P0 – D + A × k ) ÷ ( 1 + n + k )。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根据上述调整公式,本次利润分配后,转股价格 P1 = P0 - D。其中:P0 为
调整前转股价 4.04 元/股,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0.025 元。计算调整后转股价格
如下:
    P1 = 4.04 - 0.025 = 4.02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根据上述规定,“东风
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起由原来的 4.04 元/股调整为 4.02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7 月 26 日起生效。
    “东风转债”自 2024 年 7 月 18 日停止转股,将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之除权除息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