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峰集团:东峰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7-27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34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其中:不存在董事委托出席的情况、以
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5 名),不存在董事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谢名优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东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在“东风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自 2024 年 7 月 8 日至 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其中:2024 年 7 月 8 日至 2024 年 7 月 25 日的转
股价格为 4.04 元/股,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3.44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东风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起由原来的 4.04 元/
股调整为 4.02 元/股,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3.42 元/股),已触发转股价格的
修正条件。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维护投资者的权益,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东风
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
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股东大会召开审议本议案时,
上述任一指标高于修正前“东风转债”的转股价格(即 4.02 元/股),则“东风
转债”转股价格无需修正。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东风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
正“东风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至本次修正各项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决定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星期一)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
城公司 E 区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向下修正“东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