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中国铝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7-31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36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7 月 30 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有效表决人数 9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
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将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由人民币 3.01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2.93 元/股,将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由人民币 2.17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2.09 元/股。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20
名激励对象退休且不继续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
对其满足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保留,其剩余未达
到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2.2992 万股,由公司按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 11 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工作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
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对其满足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
性股票予以保留,其剩余未达到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 44.1523 万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进行回
购;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发生负面情形,公司决定取消其激
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2.6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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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
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值回购。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退休且不继续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
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对其满足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
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保留,其剩余未达到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 6.0733 万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进
行回购;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5 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工作调动等
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对其满足业绩考核期
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保留,其剩余未达到业绩考核期和任职
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7.5871 万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加
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
死亡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25.52 万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加上同期银行
定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
综上,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同意回购注
销上述 4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88.2319 万股。本
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将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188.2319 万元。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负责办理与上
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的一切事宜及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有关上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 6 票,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朱
润洲先生、欧小武先生及蒋涛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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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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