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57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受让中铝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持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协议方式受让全资子公 司中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新材料”)持有的中铝山东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铝山东”)、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州铝业”)100%股 权,交易对价约为人民币96.21亿元。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整合公司精细氧化铝资产,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拟将中铝山东有限公司、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中铝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中铝山东、中州 铝业100%股权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全资子公司中铝新材料,交易对价约为人民币 104.95亿元(其中:中铝山东股权交易对价约人民币48.73亿元;中州铝业股权交 易对价约人民币56.22亿元)。2022年5月30日,公司与中铝新材料就前述事项正式 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有关前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26日披露 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中铝山东有限公司、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100% 股权转让给中铝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3)及于2022年5 月31日披露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中铝山东有限公司、中铝中州铝业有 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中铝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 034)。前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中铝新材料实际入账的股权价值为人民币109.27亿 元,与交易对价的差异金额人民币4.32亿元为过渡期损益。 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 拟以所持部分债权向中铝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应收中铝新材 料上述股权转让价款所形成债权中的人民币64亿元向中铝新材料进行增资。有关前 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披露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以所 持部分债权向中铝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0)。截至 目前,中铝新材料尚欠公司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45.27亿元。 公司2022年对精细氧化铝进行的专业化整合,进一步统筹了经营发展,促进了专 业化对标,有效规避了内部同质化竞争,实现了技术共享和专业人员流动。但同时, 也在企业发展定位、管理效能等方面显现出一些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改革优化予以 解决。鉴于前述原因,为进一步明晰企业发展定位、理顺企业管理关系、促进企业转 型发展,公司拟受让中铝新材料持有的中铝山东、中州铝业100%股权,交易对价为中 铝山东、中州铝业于2024年5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约人民币96.21亿元(其中:中铝山 东经审计净资产约为人民币46.80亿元,中州铝业经审计净资产约为人民币49.41亿 元)。本次交易价款优先以中铝新材料此前所欠公司股权转让款抵减。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铝山东、中州铝业及中铝新材料三家企业均将由公司 直接管理,企业发展定位将更加清晰明确,且在资源配置、资金保障、专业管理等 方面可获得更大支持,有利于提升管理效率,增强企业持续发展和抗风险能力。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公 司拟受让中铝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持中铝山东有限公司、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100% 股权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铝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699367526G 法定代表人:蒋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645,000万元 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777号A10幢17层 经营范围: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稀土功 能材料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 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金 属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 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超 材料销售;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 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制品销售;销售代理;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再生资 源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 保温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人造板销 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 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 售;仪器仪表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 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 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专 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 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铝新材料经审计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631,948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130,82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01,122万元。 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646,14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05,362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铝新材料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769,905万元, 负债总额人民币1,149,60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20,303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 业收入人民币1,466,42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33,622万元。 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告日,中铝新材料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中铝新材料持有的中铝山东、中州铝业100%股权,该等股权权 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可能导致所有权受限的情况。有关中铝山东、 中州铝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中铝山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3283669467 法定代表人:张占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405,284.7716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南定镇五公里路1号 经营范围:铝土矿、铁矿、煤矿采掘;矿物粗加工、破碎及购销;道路普通货 物运输;氧化铝系列产品、高温氧化铝系列产品、氢氧化铝系列产品、建筑铝型材、 铝锭、碳素制品、蒸压粉煤灰砖、工业水、电、汽、净水剂(不含危险品)、石灰、 铝酸钙、石灰石、单质硫、液态氧气生产、销售;GC类GC2级压力管道安装;D1级 第一类压力容器,D2级第二类低、中压容器制造;桥式、门式、塔式起重机及轻小 型起重设备安装、维修;机械设备、备件制造、销售、安装、检修(以上不含特种 设备);编织袋设计、制造、销售及维修;电讯通讯仪器、测控仪器安装、销售; 自动测量控制网络、工业用计算机控制、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系统设计、安装调 试、检修服务;氧化铝系列产品技术开发、服务;赤泥综合利用产品的研发;净水 剂生产技术研发、转让;赤泥选铁分砂;除尘、机电、水电暖设备安装及检测检修; 机械加工;工程总承包;工程造价、环保技术咨询服务;冶金工程、钢结构工程、 石油化工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防腐保温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消防工程施工;水电暖作业分包,焊接作业分包;窑炉砌筑、安装; 饮用水、办公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煤炭、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建 筑材料、陶瓷及陶瓷原料、耐火材料、电工器材、五金、机电产品、阀门、滤袋、 橡胶橡塑制品、炉料、标准件、赤泥、铁精粉、高铁砂、铝土矿石、焦炭、焦粒、 焦煤销售;房屋、家电、特种设备维修;机动车辆销售、维修、租赁;货物仓储 (不含危险品);卫生保洁、搬运、装卸、包装、提供劳务服务;土地、房屋、设 备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铝山东经审计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767,029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08,36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58,668万元。2023年 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93,10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9,324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铝山东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人民币831,139万元,负债 总额人民币310,82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20,315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 人民币762,22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7,711万元。 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告日,中铝山东为中铝新材料的全资子公司。 (二)中州铝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213357726196 法定代表人:张建业 注册资本:人民币507,123.5005万元 注册地址:河南省修武县七贤镇中州铝厂 经营范围: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矿物洗选加工;选矿;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 矿及制品销售;水资源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机械设备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 服务;电气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销售;固体废物治理;计量服务;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仪器仪表修理; 仪器仪表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 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 加工处理;环境保护监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 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灰和石膏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 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零售;电力设施器材销 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 金属合金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零 件、零部件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土地使用权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 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供电业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各类工程建设活 动;施工专业作业;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州铝业经审计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863,97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86,18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77,792万元。2023年 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05,25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7,342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州铝业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35,355万元,负债 总额人民币400,627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34,727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 人民币671,49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5,383万元。 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告日,中州铝业为中铝新材料的全资子公司。 四、交易标的的定价情况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三 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由于本次交易属同一国有控股企业内部实施重组整合,转让方 和受让方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企业,转让价格可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 值为基础确定,且不得低于审计的净资产值。基于前述规定,中铝新材料委托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4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对中铝山东、中州 铝业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结果,中铝山东于基准日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净资产值约为 人民币46.80亿元,中州铝业于基准日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净资产值约为人民币49.41 亿元。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对价以前述经审计净资产值确定。 五、股权转让协议 2024年10月29日,公司与中铝新材料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正式签署了《股权转 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签约主体: 甲方:中铝新材料有限公司(转让方) 乙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方) 产权转让 1.本协议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中铝山东有限公司、中铝中州铝 标的: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的 100%股权(以下简称 “产权”)。 2.转让标的上未作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产权上 设置质押、或任何影响产权转让或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或义务。 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产权转让 甲方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产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向甲方支付 方式: 产权转让价款。 产权转让 1.转让价格 价款及支 根据《审计报告》所确认的标的企业于2024年5月31日经审计的 付: 净资产人民币9,621,067,152.19元(其中:中铝山东有限公司净 资产人民币4,679,822,645.57元,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净资产 人民币4,941,244,506.62元),甲方将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以人 民币9,621,067,152.19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转让价款在本协议生效后 24 个月内完成支付。甲乙双方一致同 意,甲方对乙方的应付款项在乙方应支付的产权转让价款中予以 抵销;甲方的应付款项不足以抵销全部产权转让价款的,剩余部 分的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交割安排: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或协助履行向审批机关申报的义务,并尽 最大努力,配合处理任何审批机关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质询,以获 得审批机关对本协议及其项下产权交易的批准。 2.本协议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尽快促使标的企业到登 记机关办理标的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当给予必要的 协助与配合。 3.甲方应当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内,将标的企业的资产、控制权、 管理权移交给乙方,由乙方对标的企业实施管理和控制。 过渡期安 1.本协议过渡期内,甲方对标的企业及其资产负有善良管理义 排: 务。甲方应当保证和促使标的企业的正常经营,过渡期内标的企 业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作出妥善 处理。 2.本协议过渡期内,甲方及标的企业保证不得签署、变更、修改 或终止一切与标的企业有关的任何合同和交易,不得使标的企业 承担《审计报告》之外的负债或责任,不得转让或放弃权利,不 得对标的企业的资产做任何处置。但属于标的企业进行正常经营 范围的除外。 3.本协议过渡期内标的企业的损益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费用承担: 本协议项下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依照有关规 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债权、债 1.标的企业股权转让前后的债权、债务仍由标的企业承担。 务处理: 2.本条所称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指《审计报告》中记载和披露 的债权、债务。《审计报告》中未披露的债权、债务,无论是甲 方或标的企业过失遗漏还是故意隐瞒,均应当由甲方自行享有、 承担。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保证或其陈述或保证 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当被视作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 当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 条件: 同专用章)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可进一步优化公司精细氧化铝产业改革,明晰各企业发展定位,提升 企业管理效能,推进公司对精细氧化铝的专业化管控。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备查文件: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对中铝山东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对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的审计 报告 4.中铝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