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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铝业:中国铝业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4-11-02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6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 年 11 月 19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600          中国铝业           2024/10/23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披露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4-047),并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了《中
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
054),单独持有公司 29.95%股份的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在 2024 年
11 月 1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即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按照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名李谢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有关事项详情请见公
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披露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任及提名董事候
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2)。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拟增加与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项下支出交易 2024 年
和 2025 年年度上限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有关事项详
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增加与中国
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项下支出交易 2024 年和 2025 年年度
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6)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9)。

鉴于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上述议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认为,上述事
项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有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
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应尽快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2024 年 11 月 1 日,公司董
事会收到《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议增加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议案的函》,提议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上增加以下临时提案:

1. 关于公司拟增加与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项下支出
   交易 2024 年和 2025 年年度上限的议案;

2. 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 关于选举李谢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及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告
的本次临时股东会其他相关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 下午 2 点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2 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公楼
          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19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
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五)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全体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拟增加与中铝集团在《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
   2                                                                  √
         议》项下支出交易 2024 年和 2025 年年度上限的议案
   3     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4.01    选举李谢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5.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1)人

 5.01    选举丁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
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及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事项
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2024 年 10 月 16 日及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4.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至议案 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包头铝业(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经修订)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 日




备查文件: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议增加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议案的函
附件: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经修订)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增加与中铝集团在《产品和服务互供总
  2      协议》项下支出交易 2024 年和 2025 年年度上限的
         议案
  3      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01     选举李谢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5.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5.01     选举丁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 议案 1 至议案 3 为非累积投票议案,采用常规投票制。常规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
   法:请您在认为合适的栏内填上“√”(若仅以所持表决权的部分票数投票,则
   请在相应的栏内填入行使表决权的具体票数)。

2. 议案 4、议案 5 为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
   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累积投票
   制包含常规投票制,股东可用所持表决权的部分票数投票,也可用全部票数投票。
   请股东在“投票栏”一栏写明投票的具体数量,如果股东在“投票数”一栏内填
   写“√”,即默认股东对该议案的投票数与其拥有的持股数相同。

3. 如委托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
   进行投票表权。


重要提示: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披露的随附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中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予以作废,请
各位股东以本次发布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经修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