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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泽新能: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4-05-27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4-024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嘉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拟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权益分派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2024 年
   5 月 24 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30 日)期间,本公
   司可转债停止转股。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可转债转股复
113039      嘉泽转债                                         2024/5/30     2024/5/31
                         牌



           ●调整前转股价格:3.28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3.17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5月31日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的相关规定,“嘉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目前的3.28元/股

调整为3.17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12号文核准,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公开发行了13,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3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14 号文同意,公

司 13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起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嘉泽转债”,债券代码“113039”。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嘉泽转债”自2021年3月1日起

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一)《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嘉泽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

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

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

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

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

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

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

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

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

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

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因

    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向公

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10 元(含税),每股分配比例: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 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披

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

对“嘉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三、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一)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嘉泽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

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

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

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

    “嘉泽转债”的转股价格依据上述“派送现金股利:P1=P0-D”的

调整公式调整,即调整前转股价 P0 为 3.28 元/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D 为 0.11 元/股;经计算,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3.17 元/股,计算过程:

P1=3.28-0.11=3.17 元/股。

    (三)“嘉泽转债”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3.17 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31 日起生效。自 2024 年 5 月 31 日起“嘉泽

转债”恢复转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