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发集团:友发集团: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4-19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结合《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中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说明,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祁怀锦、李奇、王雪莉、
陈雷鸣(离任)、吕峰(离任)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祁怀锦、李奇、王雪莉、陈雷鸣(离任)、吕峰(离任)的
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